我院顺利完成医药购销专项整治 自查自纠第一阶段工作
根据我院《2016年进一步开展医药购销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院在6月至7月进行第一阶段的学习教育工作,现已顺利完成。
我院将学习教育工作按其形式分为集中学习、科室自学、专题学习三部分进行。7月18日组织全院中层干部集中学习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性及治理的重要性,以及各项防控措施。各科室在7月份结合科室业务实际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执业医师法》以及医德医风规范等有关制度。财务处、采购供应处、总务处、药剂科等重点科室进行专题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教育,引导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切实认清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对于净化行风,纯洁队伍,改善就医体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大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筑牢思想防线,激活免疫力。
纪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