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
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
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提高医院医疗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的民主监督,推行民主政治、民主管理,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15〕12号)和《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院务公开制度。
一、院务公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院务公开工作;设立院务公开办公室及院务公开监督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日常相关工作。(见附件)
二、公开范围和内容
医院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医院院务工作原则上应予全部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院务信息主要内容
1.医院基本概况
(1)执业登记情况;
(2)医院基本信息;
(3)诊疗技术准入许可;
(4)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5)医院承担教学任务;
(6)医院工作人员识别。
2.医院环境
(1)医院周边交通;
(2)医院院内交通;
(3)医院科室布局;
(4)院内应急避难。
3.行风建设
(1)医德医风建设;
(2)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3)社会捐赠使用;
(4)医院服务投诉方式;
(5)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4.医疗服务
(1)医疗服务基本情况;
(2)各专业门诊安排情况;
(3)医院服务时间;
(4)门、急诊服务流程;
(5)预约挂号方式;
(6)住院服务流程;
(7)特需服务项目;
(8)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9)门诊咨询服务;
(10)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5.服务告知
(1)患者的病情告知制度;
(2)特殊诊疗服务流程;
(3)主要检查项目的预约与报告;
(4)辅助检查前的告知事项;
(5)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6)病历复制、封存及启封服务。
6.服务价格及收费
(1)收费查询制度;
(2)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3)药品价格;
(4)医用耗材价格;
(5)门诊费用;
(6)住院费用。
(二)向内部职工公开的院务信息主要内容
1.“三重一大”制度的信息
(1)重大事项决策。有关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至少应包括医院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
(2)重要人事任免。院、科两级干部的任免情况。
(3)重要项目安排。按规定的项目,如重大建设、修缮项目以及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等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4)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2.业务管理
(1)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实施医疗质量管理的制度和具体措施。
(2)质量与安全信息:医疗质量主要指标,如甲级病案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医院感染率等;重大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
(3)医院管理制度:医院行政、医疗护理管理制度。
(4)诊疗护理常规:各临床、医技科室的诊疗护理常规。
(5)重点部门工作流程:重点部门工作流程,如急诊室、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等。
(6)应急管理:应急管理方案(应包括突发医疗、公共事件与自然灾害等的应急方案)。
(7)药事管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工作开展情况、药事管理规定等;对违法违规药品供应商停止采购其药品情况。
(8)药物、耗材使用监控结果:主要药物如抗菌药物等临床应用的监控结果;主要高值耗材使用监控结果;处方点评结果。
(9)财务管理: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投资及其收益情况;招待费、出差费支出情况。
(10)院感管理:医疗器械的消毒情况、医院环境的消毒情况;发热门诊的设置情况、预检分诊情况;医疗废物的处理途径及方式。
(11)医院食堂的食品安全情况。
(12)医院用血的来源及安全管理情况。
3.廉政建设
(1)行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
(2)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职工关注事项
(1)职工权益:职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情况;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和结果;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计划等。
(2)人事管理:人事管理和改革方案;工作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条件;新聘用工作人员的计划、招聘标准、程序和招聘情况;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聘用、解聘的政策;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三)医院的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属于医疗卫生服务单位法定权限内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方式、时间和程序
(一)医院院务公开的形式
1.向社会和患者公开的形式
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 打印住院收费每日清单、门诊收费清单,编印、发放各类资料;设立电子触摸查询装置、查询电话;设立院务公开投诉信箱、邮箱;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方式。
2.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形式
可以通过院长办公会、院例会、职工代表大会、院内局域网、院发文件、院务公示栏等形式公开。
3.向特定服务对象提供的院务信息
可以通过当面交谈、书面通知、提供查询等形式告知。
(二)医院院务公开的时间
分定期公开和非定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医院院务公开的程序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院务公开分为提出、审议、公开和反馈四个程序(对患者公开的除外)。
1.提出。各职能部门根据院务公开实施方案中的职责分工(管理权限)规定,对本部门负责公开事项向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对本部门公开事项的内容和时间制作清单并留存。
2.审议。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
3.公开。院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公开形式,各职能部门、科室落实公开相关工作。
4.反馈。对公开的内容出现疑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由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作出解释或解答:对出现争议的,由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科室调解,提出解决办法,并向当事人做出反馈。
四、监督管理和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医院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医疗卫生服务单位相关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