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就医指南 >>就诊服务 > 正文

病人实名制建卡与就诊须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日期:2016-04-06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醒各位患者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建卡、就诊、就诊规定。

  一、办理《就诊卡》时,请选择以下方式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的《身份证》

  2)出示病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如实填写《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就诊者信息登记表》

  4)本区农合病人需出示农村合作医疗本

  5)本市住院医保病人需同时出示《医保卡》

  二、患者凭本人《医保卡》或《就诊卡》就诊,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

  三、《就诊卡》实行“一人一卡”,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丢失《就诊卡》者,可填写《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就诊者信息登记表》,到咨询台查丢失《就诊卡》号码,不能补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诊卡》就诊、就诊,一经发现《就诊卡》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诊卡进行非法倒号。

上一篇: 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门诊预约须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