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人生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
人的一生有许多证书,当宝宝刚来到这个缤纷的世界,迎来的第一份证书是什么呢?当然是《出生医学证明》。那么,如何获得这张证书呢?今天简要为您介绍一下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换发、补发)的要求和流程。
顺义区现有四家签发机构,包括顺义区医院,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北京京顺医院。各家签发机构负责对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的首次签发和换发工作。顺义区妇幼保健院作为区级管理机构,负责对助产机构外分娩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已取消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和换发,顺义区助产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
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和换发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所提供材料包括:
1. 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
3. 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签发机构审核上述证件无误后,提供首次签发登记表,产妇或家属填写登记表后,予以开取出生医学证明。
具体办理时间,以各签发机构公示为准。
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
当发现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正常使用时,可到分娩机构进行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包括:
1.《出生医学证明》损毁或者被涂改;
2.《出生医学证明》副页被私拆;
3.《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模糊;
4.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应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
5.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
6.签发机构原因导致原信息填写错误;
7.其他原因导致无效。
换发时必须携带:
1. 孩子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 孩子父母双方的书面申请;
4. 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签发机构审核上述证件无误后,提供换发登记表,产妇或家属填写登记表后,予以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助产机构外分娩的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
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受顺义区卫健委委托,负责在对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落户口,需要在顺义区落户,助产机构外分娩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工作。
新生儿父母需持:
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亲子关系声明,本市司法局备案的具有法医物证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原件。
来顺义区妇幼保健院提交相关材料,待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已取消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
顺义区妇幼保健院作为区级管理机构,负责对顺义区内已取消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所需材料包括:
1. 分娩机构的病历复印件;
2. 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
4. 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待顺义区妇幼保健院与分娩机构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到场办理。
已取消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
顺义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对顺义区内已取消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所需材料包括:
1. 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 孩子父母双方的书面申请;
4. 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等。
在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处登记信息调取原始签发记录后,方可到场办理。
顺义区助产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
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受顺义区卫健委委托,对顺义区签发机构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进行补发,补发时需提供材料包括:
1.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已报户口的,还需持婴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
请先到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处登记相关信息,待签发人员调取原始签发记录后,按照预约时间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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