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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

浏览次数: 发表日期:2017-06-07

  一、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重点项目领域“小官贪腐”问题。重点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贪污受贿问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困难救助专项资金管理、生育服务证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的贪腐问题,以及基础工程建设、医药、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涉医交易中存在的商业贿赂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点整治和严肃查处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和奢靡浪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以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坚决整治和纠正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等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和形式给与的回扣、捐赠,索取或收受患者及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四、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乱收乱罚、利用审批权、执法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甚至欺压群众,行政执法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违纪问题。

  五、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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