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妇幼保健院2017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顺政发〔2011〕23号)文件精神,结合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实际需要,此次设置1个招聘岗位,拟公开招聘全日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招2017年应届毕业生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卫生计生事业,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操作常规,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素质较好;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顺义区妇幼保健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309室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当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都要复印);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5、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没有不用提供);
6、所有已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8、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
9、报名人员现场填报《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粘贴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作为其总成绩。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聘用方法
按照招聘职位数量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遇聘用岗位数内最后一个指标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需加考专业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负责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不合格可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考察体检下一名考生。
体检统一到顺义区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请报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生本人考试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承诺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义务。
(四)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月1日。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职位资格条件表》中的备注与说明。
附件1: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xls
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
2017年5月19日
上一篇: 顺义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