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 记住五点防爆燃隐患
为阻止电动车违规充电引起的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院方提示:
请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中心同仁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同时,充电过程中应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以免造成充电设施过热、短路等,进而引发火灾事故。
电池故障自燃爆炸场面相当吓人
1.强化源头管控
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时,要选择知名品牌。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其质量和安全性皆无法保障。
2.注意充电环节
不私拉电线充电,线路过载易引发火灾;不整夜充电,绝大部分充电器没有“过充”保护装置,电池持续高温发热,引发起火爆炸。
3.严禁停放场所
电动自行车请在室外集中充电场所停放和充电,严禁在首层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区域停放和充电,一旦发生火灾,车身高分子复合材料燃烧的有毒烟气将直接封堵“生命通道”。
4.及时更换旧电池
超出平常充电时间一半以上,说明电池充电能力明显下降,此时应及时更换新电池,切不可贪图省钱,造成电池“超期服役”,从而引起火爆炸。
5.不改装、定期检查
不擅自改装车辆和电池,建议每年到销售点线路和电池进行一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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