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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专家权威解答:疫情之下孕产妇如何防护?

2020-02-04 15:29:56 来源:保健部 浏览次数:

  国家卫生健康委2月1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孕产妇、婴幼儿的健康防护情况。下面是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产科主任赵扬玉医生对于“孕产妇防护”的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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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孕产妇防护

  一、孕妇能否正常去医院产检?诊疗过程中需注意什么?

  答:正常的产检基本是可以保证的,孕妇一定要听从医生的建议进行产检:

  ※ 28周以上妊娠晚期的孕妇、以及高危的孕妇(比如高龄的、有一些合并症的)要听从医生建议,严格规律产检。如果孕妇都很正常,孕周在早孕期、中孕期,如果没有特殊的问题,也可以在医生的建议下适当的延长到医院的间隔时间。

  ※ 医院有系列的防控措施。必须到医院进行产检的孕妇,可以分时段预约就诊。到医院时一定要戴口罩,如果有家属陪同,家属也要戴口罩。配合医院的筛查,如流行病学筛查等。如果孕妇有发热的情况,建议直接先到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孕妇在没有洗手的前提下不要去触摸口、眼、鼻等等,离开医院时,要尽早清洗双手。

  二、已确诊的孕产妇能否接受专门的治疗?

  答:对于疑似和确诊的孕产妇,应当到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救治。当前,各地也正在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指定一些具备产科新生儿科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为孕产妇提供疾病诊治和安全助产服务,共同保障母婴安全。

  三、肺炎的治疗对胎儿是否会有影响?

  答:救治时,是以孕产妇的生命作为首位的,首先要考虑孕产妇的救治。在这个前提下考虑到用药对胎儿影响的问题,目前大多数抗病毒药物在妊娠期用药是相对安全的,但是由于妊娠期用药相对比较复杂,而且有时候在治疗过程中可能联合很多药在一起应用,所以药物之间的不良反应还是需要关注。对于妊娠期的肺炎治疗,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四、如果确诊,是否可以继续妊娠,会不会母婴传播?

  答: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数据来证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没有母胎传播的风险。我们会综合病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孕周、疾病严重程度等,联合各科室进行讨论,是否终止妊娠。大家要注意,只要妊娠早期的发热,持续的高热,或者是持续时间比较长的高热,对早孕期的胚胎组织还是有一定危害的。

  五、马上要分娩的孕妇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要去医院?平时在家里怎么监测?

  答:如果没有特殊情况,28周以上需要监测的主要是胎动,宫缩频率等。以及每周体重的增长情况,有条件的,可以在家测血压,如果出现胎动的异常,包括有一些不规律的宫缩,或者下面有出血、流水,在家里自己测血压时,如果血压大于140/90,或者有自觉的症状(包括头晕、眼花等),都需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六、已经入院的孕产妇如何避免交叉感染?

  答:※ 如果孕妇有发热、咳嗽,或者有感染人的接触病史,以及群体发病的病史等,医院会进行排查。在确诊之前,疑似病人处理原则是需要就地隔离,进行一系列的防控措施。明确诊断后,由专用车辆转至定点医院。

  ※住在医院的孕妇,自我的防护依然很重要。自我的防护包括戴口罩、洗手、不要乱触摸口眼鼻等等,而且特别重要的是避免过多家属来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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